黃士修說18歲公民權可用「立法取代修憲」,他顯然沒搞清楚法律與憲法的差別

黃士修說18歲公民權可用「立法取代修憲」,他顯然沒搞清楚法律與憲法的差別

副教授       spluo@mail.npust.edu.tw
年份2022
作者羅慎平*
Author count1
Created date2022-04-02
作者順序第一作者
通訊作者
作者職掌原著作
發表年份2022
發表月份3
是否為專書篇章
所屬專書名稱黃士修說18歲公民權可用「立法取代修憲」,他顯然沒搞清楚法律與憲法的差別
出版社/出版處所《關鍵評論》,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164701/fullpag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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